每周壹讲 | 青年律师紧跟时代发展的一堂课: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7年10月13日晚7点,盈科律工匠团队“每周壹讲”第七期在盈科大讲堂如期举行,本次讲题为:民法总则与民法分则的比较——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切入点,主讲人:周勇律师。
周勇律师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切入点,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对比了民法总则相对于民法通则的变化。
一、民事主体
自然人:“公民”改成“自然人”;
法人:盈利法人、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
二、民事客体
物 动产+不动产
从个人财产的列举到物权法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物的征收、征用
行为 债权的客体 作为+不作为
智力成果
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
人身利益
个人信息的保护,婚姻家庭产生的人身利益的保护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人身权、财产权、弱者权益的保护、民事权益的取得、民事权益的行使、权利的保护期限——诉讼时效。
义务:
(法理上的分类)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
责任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
继续履行;惩罚性赔偿
删去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违法所得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救助行为
侵害英雄烈士人身权
民事责任优先
周勇律师介绍:
盈科律工匠团队主要成员,研究生毕业,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专业基础扎实,参与过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与非诉法律项目,执业方向为民商事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纠纷、刑事案件辩护等,致力于以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