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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从诈骗逮捕到赌博定罪量刑

刘燕萍律师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案件起因


南丰县以盛产蜜桔远近闻名,南丰果农在享受丰收喜悦时,个别不法分子却心存邪念,企图通过非法手段掠夺果农的“果实”。2017年12月31日,熊某收到周某的来电,告知熊某其将前往南丰赌博,邀请熊某并叫熊某召集多人一起赌博。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1日晚,熊某应周某邀请召集汪某、汪某某和黄某到南丰县XX酒店525房内赌博。参赌人员为熊某、汪某、肖某(周某带来的参赌人员)、汪某某。熊某负责洗牌、发牌,周某、朱某(周某带来的参赌人员)在旁观看。最终汪某赢得肖某195000元。周某和肖某想夺回其所输赌资,双方发生争执互相殴打。期间有人报警后,熊某等人各自散场回家。2018年1月3日南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将熊某刑事拘留。


律师辩护经过

刘燕萍、李友涛律师接受熊某亲属的委托后,经多次会见熊某,了解到本案事实。本案中熊某平时确有赌博行为,但在该案中只有赌博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客观事实,公安机关定性为涉嫌诈骗罪实属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且熊某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辩护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劝导参赌人员全部退还赢得的赌资。因本案召集赌博、提供赌博及作弊工具的嫌疑人以及实际赌博赢得赌博资金的参赌人员也未依法同案处理,辩护人向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将其余参赌人员抓捕归案处理。同时辩护人考虑到熊某邀集的参赌人员均为其亲友,建议熊某家属劝导其余参赌人员主动投案自首。遗憾的是公安机关只认定了熊某的自首情节,未采纳辩护人其他法律意见,检察机关在2018年2月8日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熊某。

辩护人再次接受熊某亲属委托,继续担任熊某检察起诉期间的辩护人。辩护人多次与承办检察人员沟通,并且提出本案应当依法以涉嫌赌博罪定罪量刑,其余同案犯应当同案处理。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且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将熊某的罪名变更为赌博罪起诉,同时考虑到熊某因肾结石需手术治疗,同意辩护人为熊某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许可熊某去医院及时手术治疗。其余同案犯也已归案。最近熊某家属已收到南丰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熊某犯赌博罪,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与熊某共同参赌的亲友也因自首受到法院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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